賣房的過程當中是繁瑣的,其中涉及到很多稅費,是每天沒完沒了的電話還有看房者也讓很多人受不了,所以很多人在進行賣房的時候都會選擇中介,那么給中介委托賣房的時候需要交納那些資料?下面由我們給您介紹一下。
房主在進行賣二手房要交拿些資料給中介?
1、擬賣房屋的產權證明文件正本;
2、測繪圖原件及復印件;
3、共有的房地產須提交《房地產共有(用)證》及共有人對房地產買賣的書面意見;
4、如房屋已出租,須提供租戶同意搬遷的證明資料;
5、合法的身份證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鄉證,外籍人士及臺灣人士提供護照、居留證;
6、戶口簿正本或復印件;
7、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副本亦可)或未婚證明正本。
第一、自己手中有原件,給中介的房本一定是復印件,不可全權委托,不然中介偷偷把房子賣了都不知道。
第二、中介費用,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分檔累進計收:500萬元以下 2.5%;501~2000萬元 2%;2001~5000萬元 1.5%;5001~100000萬元 1%;1001萬元以上 0.5%,獨家代理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成交價格總額的2.8%。
普通咨詢報告,每份收費300>1000元,技術難度大、情況復雜、耗用人員和時間較多的咨詢報告,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高不超過咨詢標的額的0.5%。
第三、查看工商局營業執照及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申辦房產中介公司需要符合眾多條件,一定要查看該中介公司的營業執照及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看其是否具備從事經紀業務的資格,為以后不具備此資格的“假中介”逃避責任消除隱患。
第四、擔保費,有的中介不僅向貸款職工收取擔保費,甚至告訴職工繳納費用后辦理貸款速度會更快,其實為了簡化業務辦理環節,降低職工辦理貸款的手續成本,早就取消了二手房貸款業務中的擔保環節。
第五、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價不透明,全包價包括買方所要承擔的全部房款、契稅、印花稅和中介的代理費(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會明確告知買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納的明細費用,還會從中獲得額外好處。
對于全包價不透明的陷阱,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費用清單》,并要求同賣方見面,明確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從中收取多余的差價。
以上就是關于賣二手房要交拿些資料給中介同時在交納資料的時候應該注意中介的常見陷阱,希望上面的介紹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