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讓梨”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從小我們就被老師教導說要懂得謙讓,因為謙讓是中華民族的美德,然而當美德遇見了利益,應該如何處理呢?房屋買賣從來都是“利”字當頭,他買了你的房子能獲得什么好處,你把房子賣給他能獲得什么好處,這都是交易雙方關心的問題,既然如此,房產交易到底該不該“讓”?如果要“讓”,應該如何“讓”?現在就隨小編一起探討一下吧。
一、房屋買賣該不該“讓”?
答案自然是應該,買賣都是要“談”的,你有你的說法,我有我的見解,如果雙方各執一詞,交易便不可能完成。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不論是價格,抑或是房屋本身,只要意見產生分歧,售房者和購房者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圍內各退一步,結果就會是皆大歡喜。
二、房屋買賣應該如何“讓”?
1、 價格必須“讓”
價格必須“讓”的意思就是說,你在制定房價的時候一定要有一個可以還價的空間,斷不能對房屋價格抱有理想化的態度,認為房子只能是以這個價格出售,一分都不能少,這樣就太過于絕對化,房產交易很難順利進行。當然,你也不能允許購房者過度壓價,不然只可能會引發矛盾,談價需要交易雙方在彼此都能接受的范圍內做出讓步才可以。
2、 必要時候需讓步
如果你在出售房子的時候,跟一個購房者討價還價了很久,終于協商好了價錢,但購房者表示自己沒有帶足購房款,希望晚幾天再補給你,你這個時候要說什么?是“不行,一定要現在給”嗎?還是“當然可以,在合同中寫明就行了”呢?答案當然是后者,因為這就是你需要做出讓步的必要時刻,畢竟僅是因為晚幾天收到房款就丟掉一筆交易,這是很不值得的。
3、 不做無謂的退讓
懂得讓步并不意味著一味地讓步,你需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在該讓的時候讓,在不該讓的時候絕對不讓。如果你與購房者約好在交房之后就結清尾款,可是他卻并沒有這樣做,并使你蒙受了損失,這時你就不可以再退讓,而應該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上述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出售房屋要如何讓步的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