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市場上,不同的房屋類型有著不同的上市條件。公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呢?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項又有哪些?由于公房在交易過程中會存在各類問題。本文特為大家進行梳理。
一、公房的性質是什么?
公房指共有住房,也稱共有住宅、共產住房、國有住房,是中國特殊體制下遺留的產物。與私有住房的大區別是:私有住房權屬于個人,而公房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
按照產權人不同,公房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主管共有住房,指政府接管,國家出租、收購、新建、擴建的住房。大多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出租、修繕,其中少部分免租給單位。
第二類:單位自管產。指歸屬全民制及集體制等單位住房。
第三類:產權人為事業單位,用于分配或出租給單位員工居住使用。
二、什么是已購公房?
已購公房又名房改房。是職工根據國家政策及本地政策按照市場價、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房。三種購房標準所產生的產權歸屬也不同。
購買價格 | 產權 | 是否可以上市 |
市場價 | 個人產權 | 可以交易 |
成本價 | 個人產權 | 五年后交易 |
標準價 | 部分產權 | 五年后交易,原產權單位擁有優先購買權 |
三、哪些已購公房不能上市進行交易?
根據《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只有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類已購公房不在交易范圍之內。
(1)以低于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過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補足房款及裝修費的;
(3)該房產處于戶籍凍結地區并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
(4)產權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經進行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6)房產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難的;
(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8)法律、法規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四、已購公房上市交易流程?
1、出售人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上市出售申請。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對提出出售申請的房屋進行審核,并做出意見。
3、準予上市的,買賣雙方向房屋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過戶并如實申報價格。
注:房屋成交價由買賣雙方協商。房地長交易管理部門需對價格進行核實,并對房屋進行評估及勘察。
4、按照規定到相關部門繳納稅費和土地收益。
5、買賣雙方在完成過戶手續的三十日內,向房產部門申請辦理權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關于公房能否買賣各地的規定有所差異。因此建議業主如有出售公房的意愿,根據個人具體情況咨詢本地區房管局或其他主管機構,再進行交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