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老百姓奮斗了一輩子好不容易買套房子,國家卻有70年產權限制。大家不禁疑惑,70年產權是啥意思,那70年之后房子的產權到期又將怎么辦?難道我住了這么久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難道我要露宿街頭了?帶著這些疑問,我們來看看解讀。
70年產權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 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有房屋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權的期限為 ,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多不會超過5位數。
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居住用地“使用權”70年。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一般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到開發、銷售、再到搬進去,中間肯定會隔著幾年的。如果你買了一間房,小區的土地出讓權是2010年拿到的,開發商2013年開始賣房,今年你才搬進去,那么這個70年期限是從2010年開始算起。
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房子還是我的嗎?
別擔心,房子還是屬于你的。房屋產權是指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本身權。個人只要擁有產權證,房子就屬于個人私有。也就是說,房屋的產權是 性的,只要你買了房,房子就一直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國家的,是有使用期限的,比如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就是70年,到期之后會存在土地使用權延期的問題。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延期有以下兩種解決方法:
1、業主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房屋業主再重新繳土地出讓金。
2、國家回收土地,進行補償
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就是說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經過小編的解讀,我們了解了70年產權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房子還是我的嗎等問題,相信大家都明確的了解了,所以你還擔心房子70年產權到期之后,房子該怎么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