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過配偶的同意,夫妻一方獨自賣房有效嗎?現實中,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下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相關內容。
未經配偶同意,共有人可以出賣二手房屋嗎?
如果房主的房屋是在婚前購買的,則屬于房主的婚前財產,不需要配偶的同意。若是在婚后購買的,屬夫妻共同財產,則一定要有配偶同意的書面證明。
如果未經配偶同意,房屋就已賣出,買賣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假設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未經房主的配偶同意而簽約,則該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如果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你沒有任何過錯(你不知道房屋屬夫妻共同財產,且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并且合同中有關于房主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的約定,那么房主應按合同的約定,雙倍返還定金。因為按照法律規定,盡管合同已被撤銷,但合同中的違約條款仍然有效,可單獨適用。
如果未經配偶同意,房屋就已售出,并且房屋已經過戶,購買人是否擁有房屋權?
若房屋已經過戶,購買者只要主張不知道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購買者屬于善意第三人,那么購買者應然擁有房屋的權。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06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的,原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