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房屋違約現象在生活中比較常見額情況有不按時交房、房屋質量不合格、面積不足、房屋變更等情況,在驗房的時候發現問題存在,就要想辦法解決,或是依照合同的規定或是法院判決。
常見內容一:不按時交房。首先就是房屋不能在約定的時間之內交房,開發商往往是拿工程原因及資金問題等等做為不能準時交房的理由。或是因為沒有辦理下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遲遲沒有交房,因為此時的開發商是沒有出售房屋的資格的,所以導致開發商不能在約定時間交房。
處理辦法:在商品房的合同里對不能及時交房做出違約規定的,可以依照房屋的出售合同做為解決的依據,要求開發商做出應答以及賠償。在商品房的合同里只是表明交房日期,并沒有對違約交房的處理辦法做出規定的,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賠償,賠償的標準應該是延遲額交房時間按照同類房屋的市場租金收取費用賠付于構成損失的買家。
常見內容二:房屋質量不合格。開發商建設的房屋因為沒有按照建設的標準建筑而成構成房屋,在結構上存在隱患。或是低于建筑標準的房屋,工程完工時卻是以高標準的價格進行出售。在房產的相關法規中都是不準許的行為。
處理辦法:購買的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可以修復的房屋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修復或是自己找人修復,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以房屋的質量不合格為由,要求開發商在一定的時間內處理自己與業主的合同解除及賠償問題。若果沒有明顯的質量問題,但是仍舊對房屋的質量有疑惑的,可以請專業的人員測定以下,在判斷事情的處理辦法。
常見內容三:面積不符。房屋的面積不足或是房屋的內不足。方女士購買的房屋在交房的時候被告知房屋的建筑面積不足所購面積,原因是在建筑的時候工程中有占用房屋面積的部分。
處理辦法:房屋的面積差值在3%以內的,少出的部分需要按照房屋的單價補足房款,超出標準值3%的,購買方可以直接要求退房,開發商返還的房款以及利息等。
常見內容四:房屋設計變更。房屋變更情況開發商不及時通知購房者,而是在事情被購房者發現以后才告知的情況,導致購房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內解決問題。
處理辦法:沒有及時通知購房者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返還房款。通知購房者之后,在規定的15個工作日以內沒有做出回復的,視為默認行為可行,沒有其他意見。
買賣房屋違約經常發生在房產交易中,遇到問題找到解決的辦法就可以了,不要因為對房產交易知識的匱乏而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