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經適房也就是經濟適用房,單從名字來說就可以知道經濟適用房是一類具有經濟性還要適用性的特質的一種房屋了。很多人對于婚前婚后的房產交易問題都不是很清楚導致他們多走了很多彎路。那么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婚前買的經適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嗎?婚前買的經適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
婚前買的經適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嗎
1.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是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它的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2.對于婚前買的經濟適用房房產,如果婚前約定的就屬于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婚前財產沒辦法轉變為婚后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有協議約定一方婚前財產比如房屋,汽車等貴重財物婚后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否則婚前財產仍歸個人。
3.婚前一方房產婚后拆遷安置,經適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拆遷條例產權調換的規定,取得的安置房產權,是對婚前房產的補償,或者說是前一物權的權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遷房屋的權的轉換形式。
婚前買的經適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
1.據我國的相關法律的約定,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處理判決。這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確定了尊重當事人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意思自治的原則。
2.按照產權證的記載,一方是該套房屋的唯一產權人,其是有權出售房屋的,其與他人的買賣行為已經完成,并經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了房產的過戶手續,除非一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一方在明知該房共有的情況下,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購得房屋,否則法院會判決一方于他人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對于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就是這個房產是屬于一個人的,在進行房產處置的時候也就只需要一個人的決定就好了。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婚前買的經適房一方可不可以私自出售和婚前買的經適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的內容,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