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進程不斷的推進,大中城市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外來務工者來此謀求生活與機遇。外來務工者來到陌生城市安居,重要的一點就是擁有住所和居住證或者是暫住證。那么,初來乍到的務工者們對此了解多少呢?什么情況下要辦暫住證?只有購房合同可以辦暫住證嗎?
(一)什么情況下要辦暫住證?
1.公安部頒布的《暫住證申領辦法》第三條規定: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下列人員,在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的同時,應當申領暫住證: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雇用的人員。
(2)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運輸業的人員。
(3)從事商業、飲食業、修理業、服務業的人員。
(4)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人員。
(5)其他需要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2.以下幾種情況同樣需要辦理暫住證:
(1)暫住人員應當在本市居留滿7日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暫住地社區綜合管理服務登記,社區綜合管理服務應將申報信息傳輸至公安機關。
(2)暫住在賓館、旅店、招待所的暫住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住宿登記。
(3)暫住地址變更的暫住人員,應當在變更后3日內向現暫住地的社區綜合管理服務,重新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4)擬在本市居留兩個月以上的暫住人員,應當在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的同時,申辦暫住證。
(二)有購房合同可以辦暫住證嗎?
1.經公安局治安支隊明確回復: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居住證明,因此無法申領居住證。
2.有購房合同不可以辦暫住證的理由是:在某地申領居住證,必須證明自己目前確實在該地居住。購房合同,只能證明居民已在當地購房,可作為遷移戶口的證明材料,但不能作為居住證明,無法申領居住證。
3.辦理暫住證需要三種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居住證明。
(3)從業證明或合法穩定收入證明。
暫住證是外來務工者們在這個城市居住的證明和必需品,因此必須重視起來,不得輕視它。根據上述 ”什么情況下要辦暫住證?有購房合同可以辦暫住證嗎?“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此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編提醒各位,需要辦理暫住證卻還沒有辦理的請抓緊時間到當地公安局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