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件不容易事,購房者勞心費力的忙活,總算把房子買到了。不遇到破不得已的情況,誰也不愿意把房子給退了。但不管怎么樣,對于購房者來說,都應該清楚關于退房的事項還是應該清楚。
退房需要滿足的條件
1、房屋面積誤差超過了3%
2、延遲交房
3、變更規劃
5、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到房屋正常安全使用的
6、沒辦法辦理房屋產權證
7、沒辦法辦理貸款
8、其他合同中的約定
退房的流程
當購房者滿足退房條件時,就可以找開發商協商退房事宜了。
1、協商成功就可以退房
a、購房者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b、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c、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
d、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2、開發商補償滿意,購房者不退了
3、協商不一致選擇訴訟或仲裁
退款怎么算?
1、全款購房的,開發商退還付款,及相應利息。
2、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款退還給購房者,銀行借款退還給銀行,可視為提前還款;首付款利息補償給購房者,歸還月供及利息。
關于買房退房的一些問題大致就是這樣了。雖然購房者都不愿意遇到這些事,但是還應該清楚這些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