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廣大朋友們應該都知道,經常有物業和業主發生沖突的事件,無非就是物業管理費收取過高,或者物業管理不到位,業主家里丟了東西找物業賠償,還有一種常見的就是業主委員會通過投票的方式罷免了現在的物業而自己請的新的物業來管理小區,結果新舊物管在交接時發生糾紛等等。今天我們就來看看2014新的物業費收取標準是多少。
什么是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是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服務合同為廣大物業使用人或者人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一般包括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修保養費用,所聘用的物業管理人員的薪資,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等。還有垃圾清理,公共區域花草植物的養護費用。
物業公司的職責
物業公司收取了物管費,理所應當就該為小區業主提供服務,并保證大家的人身安全,不能輕易讓陌生人進出小區,夜間巡視,保證小區公共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小區綠化的保養等,讓小區有一個優美舒適的環境。
物業費收取標準是什么?
我們物業費收取標準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標準。但是每個地方的收取標準有點差異,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準要按當地物價局公布。這四個標準的收費依次大概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需要注意些什么?
在四級物業費收取標準中,除基礎設施、公共秩序維護、保潔服務必須達到相應的標準外,《辦法》中對房屋管理、設施維修養護、綠化養護管理和綜合管理服務也列出了相應的規定,物業公司必須符合的條件,才能向業主收取相應的費用。
其實不管是物業公司還是業主,都應該多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多考慮問題,這樣就會減少很多矛盾的產生,共同營造一個和諧溫馨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