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業主都遇到過這樣情況,跟物業之間總是有很多沖突,物業對付業主的招數層出不窮,而業主也就只有一招——不交物業費。
先來看看物業都有哪些招數,你遇到過嗎?
1.停水停電停暖氣,各種“停”,讓你住不下去。
2. 堵鎖眼,泡泡糖、牙簽無所不用,讓你進不了門。
3. 劃你的車、放你的車胎氣,不讓你的車進小區。
4. 家里壞東西了,不幫忙維修。
5. 不清理垃圾,讓垃圾成災,甚至把垃圾堆你家門口
6. 大字報公示欠費業主,讓你丟盡面子。
7. 找黑社會騷擾業主,讓你擔驚受怕。
物業和業主的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矛盾?物業和業主,很容易因為一些瑣事引發糾紛,而業主一遇到這樣的事,就會拖欠物業費。這樣就會陷入一個死循環,業主越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也存在著“管理難”的問題,物業費是其維持經營的重要收入來源,,獨立的物業公司僅能獲得微利。而作為與開發商捆綁存在的物業公司也只會在前期作為一種營銷手段而存在,一旦房子賣出去了,便會被認為無法為公司貢獻利潤的“雞肋”。
而開發商在里面起著微妙的作用,在前期預售階段,開發商宣傳的天花亂墜,動不動就說小區物業是歐洲市管理、保姆式物業,到業主住進去發現并不是那么回事的時候,這或許就是導致業主與物業的矛盾的起源。
怎樣解決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呢?這實際上是服務與收費的矛盾,當這個天平失衡的時候,便會陷入服務差→不繳物業費→服務更差的怪圈。換位思考一下,業主都想過正常有序的生活,物業公司都想好好做事、好好賺錢,所以雙方建立一個可行的溝通機制是關鍵。
業主和物業的矛盾的產生,說到底是雙方缺乏溝通造成的。作為業主應該尊重物業人員,不能認為自己給了錢就是老大;作為物業,應該盡職盡責,讓大多數業主得到滿意的服務。這樣的相處之道才能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