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用自己很多積蓄買了一套適合自己的房子后,那么開發商或者是你的原來的房主要交房時,細心調查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交房要有哪些手續呢?交房要準備哪些東西?我們該如何驗房才能保證自己的權益呢?
房子交房手續
1.通知買房房主
作為開發商在取得房子使用開發的一些證后,應用書面通知購房者在約定的時間之內對房子進行收房交接。作為開發商約定的收房時間一般是在收房的有關紙質檔案通知書寄出的30天之內,據有關規定,如果買房的人在規定時間之內沒有到開發商規定的地方辦理一定的手續,那么一般這種行為被視為作為開發商實際上已經將該房交付買房主實際使用。
2、驗收的一系列問題程序
在買房者驗收房子的時候,作為開發商來說要向購房者出示房屋的工程質量檢驗的說明書合格單等還有要注意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如果開發商不出示相應的必要證明的話,就購房者而言是可以拒絕驗收的。
買房子的人應該根據購房合同顯示規定的對房屋工程質量進行仔細合理的驗收,并且做好相應必須的一些記錄,在此同時,買房者千萬不能忽視對房屋產權的真實性進行仔細清楚驗收。
3、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托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4、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再簽署房屋交接書。
在開發商交房時,業主們要注意以下三點:
1、如果開發商提出代辦產權證,業主是可以拒絕的 ,因為產權證業主完全可以自己辦。如果交給開發商,那業主還要給開發商交代辦費。
2、在驗房之前,如果開發商要求交費或者是簽署文件,業主一定不要答應,否則在驗房時業主發現的質量問題,就只能自己付錢解決了。
3、驗房中所發現的質量問題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在紙面上,不能聽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并且在房屋問題的后面,還要寫明開發商承諾的解決時間,這樣業主才不會在開發商無限期拖延之后毫無辦法。
收房時必須仔細查看的文件:
1.房產開發商必須已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
2.是我們常說的"兩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是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要求的,現在交房時開發商都應提供。
3.開發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盡早使問題獲得解決。
看了上面那些是不是對你買房后驗房收房有好處呢?希望小編精心整理的這些小知識能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