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逾期交房是購房過程中較為常見的問題之一,很多購房者雖然法律意識逐漸提升,但是遇到具體的事件還是不知道究竟如何處理。逾期交房對于剛需購房者,尤其是購置婚房的群體影響很大,開發商一旦延期交房,將會打亂很多計劃。面對可能存在或已經發生的逾期交房問題,購房者該如何維權呢?
首先,在合同簽訂時,需詳詢交房事宜,并約定逾期交房的懲罰性條款,比如支付違約金或者退還全部房款并賠付利息等等。這點相對比較簡單,現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交房日期也都有著嚴格的規定。合同生效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開發商違約就需按合同規定付出代價。
即使合同沒有明確規定,也需按法律法規中的規定付出代價。例如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等等。也就是說,除非類似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出現,無論合同是否有明確規定,購房者應果斷維權。
明確了逾期交房維權的立足點,我們還應該知道如何維權。
一、弄清楚逾期交房的原因
一般對于開發商自身原因導致的逾期交房,并符合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如果非因為開發的責任導致的逾期交房,例如:自然災害、政府一些政策的調整、法律的變更、買房人自己的原因等,開發商的責任可相應地減輕或免除。
二、查看合同是否有相關條款要求賠償損失
業主可事先查看合同相關條款,若有規定,則按照合同所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進行賠付。如果沒有,則可按照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賠償金額。
三、如開發商拒絕賠償立即向法院起訴
迅速及時的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開發商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或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四、購房者可要求合同解除
一般來說,若30天到90天仍不交房,購房者可先進行催告,崔告后三個月,若開發商還是沒有交房,購房者便擁有合同解除權。若催告后三個月內交房,則購房者不得以延期交房為由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