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對于購房者來說,是維護其權益的重要憑證。如果房子買下來了,卻沒有房產證,購房者在行使房子的權利時會存在極大的風險。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種危害。
1、 不能買賣
房屋交易的終成交是以房產過戶為標準的,但是如果沒有房產證,自然就辦理不了過戶。所以,沒有房產證是沒辦法進行交易的。
2、 不能抵押
很多人都會用房子作抵押,從銀行或者其他信貸公司籌借資金。用房子作抵押的條件就是有房本,如果沒有房產證,無論是銀行還是信貸公司都不會輕易把錢借給你的。
3、 不能出租
如果出租的房屋沒有產權證,租賃雙方發生糾紛,出租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護。
4、 不能保護合法權益
當因為房子的產權問題與他人發生糾紛時,房產證是重要的權益憑證。只要房本上寫的你的名字,你的權益就能到盡可能的保障。
5、 不能得到補償
一旦遭遇房屋拆遷補償,購房者會因沒有房產證而有可能得不到補償。
6、 不能辦理繼承或贈與手續
房屋進行贈與或繼承時,要辦理公證手續。辦理公證手續,就必須出示房本等材料,相關部門才會予以批準,否則辦事人員是不會同意的。而辦理不了贈與繼承等公證手續,會影響到未來的房子權益問題。
《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憑證,是產權人行使其合法權益的必備要件。只有取得房地產權證,購房者才對所購房屋擁有所有權,才能對房屋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