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就不是你的了?雖然有關房屋使用權和住宅土地權的區別,這些年媒體已經普及過無數遍,不過即便房屋權是永久的,但住宅用地70年權到期的問題一直令購房人困惑。
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不過,“自動續期”的條件、程序和是否免費等問題一直處于模糊地帶。
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招待會上一錘定音:
“對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續期問題普遍關心可以理解。國務院已經要求有關部門作了回應,就是可以續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當然,也可能有人說,你們只是說,有法律保障嗎?我在這里強調,國務院已經責成相關部門就不動產保護相關法律抓緊研究提出議案。”
來!跟我一起念:
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
那么“沒有前置條件”,是什么意思呢?
3月15日下午,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部長通道”上表示,將出臺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穩定預期。姜大明透露,國土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已經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經批準后,將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預計今年將進入全國常委會立法程序。
那么沒有前置條件的續期是無條件的續期嗎?是續期不需要交費,無償續期嗎?
從字面意思上理解,無條件應該就是不收費,如果是有償續期,本質上就是增加了前置條件的續期,是不符合總理前述講話原意的。
據報道,一周前的3月8日,列席十二屆全國五次會議的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部長通道接受媒體短暫采訪,回答70年產權的問題時也已表示,“70年產權”到期將有明確法律規定,居民財產權會得到法律保護;過渡性解決方案已出,無需申請不用繳費。
70年產權自動無償續期,是自有房屋居住永久免費的意思嗎?
購房指南覺得也不能這么理解,畢竟無償續期也是有很大爭議的。全國代表、國土資源部調控和監測司巡視員董祚繼今年兩會期間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表示,“有償續期和無償續期各有利弊,但總體上有償續期顯著優于無償續期。有償續期本質上是對土地公有制的維護,有利于國有土地出讓市場良性運行,有利于化解貧富分化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如何在無償續期的基礎上保證公平正義,購房指南想到了房地產稅。兩會發言人傅瑩表示:房地產稅法被列入了五年立法規劃,但今年并沒有把房地產稅草案提請常委會審議的安排。此前,有媒體報道,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明確表示,房地產稅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的改革任務,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
也就是說房地產稅遲早要推行,只是續期前后有區別。比如,在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以前,房地產稅可以用開發商已經代為繳納的土地使用費抵扣;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以后,就必須按年繳交房地產稅。
如果未來住宅產權無條件續期,意味著什么呢?
如果未來住宅產權無條件續期,對于購房人,到底有哪些利好?哪些人有可能受益?一起來看看。
第一是產權快到期的人。
比如2016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溫州部分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當時國土部提出的解決意見是: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但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現在總理說了,“可以續期,不需申請”!這也就打消了很多人認為到期以后如何辦的問題,同時降低大家的顧慮,減少了續期的成本。
第二是出售老舊二手房的人。
住宅土地使用權可續期是對二手房的利好,尤其是公房利好,畢竟明朗化比試著走流程好。
如果產權到期“不影響交易”,那么首先利好的就是二手房,這說明續期的問題和交易的問題可以獨立操作,續期以保障住房交易和流通為前提。
第三是貸款買二手房的人。
現在二手房買賣中,房屋年齡是貸款額度的決定性因素之一。在北京,不同的銀行對二手房房齡限制不同,有些是貸款年限+房齡不能超過40年,有些則為30年。還有些銀行不接受20年以上房齡的老房子做抵押。
而一旦土地使用權可以續期,且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是否就意味著二手房貸款時這些限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放寬,著實讓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