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主要的固定的財產,越來越多的房產在老一代人去世之后面臨著遺產繼承的問題。雖然親情大過天,但事實上,關于父子之間、親人與親人之間房產的繼承發生糾紛時,對簿公堂也說不明白說不清楚。房產繼承權如何規定? 怎樣繼承房產?今天就來學習一下你必須知道的房產繼承那些事。
房產的繼承權如何規定
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范圍中有房屋。所謂房產的繼承指的是被繼承人死亡后,他的房產歸其遺囑的繼承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怎樣繼承房產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
2、繼承公證:
3、房屋測繪:
4、繼承登記: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
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后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于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于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房屋在繼承時需要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房屋測繪和繼承登記這四個步驟,這四個步驟在房屋繼承的過程中使缺一不可的。同時,因為涉及到多個繼承人的問題,有時候也要先對房產進行一定的折價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