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產房也是小產權房的一種,是職工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的集資合建房屋,這樣的屬性就使得央產房的繼承比其他類型房產麻煩。那么,央產房繼承需要什么材料?繼承流程又是什么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下相關內容。
央產房繼承需要什么材料?
一、繼承公證所需材料
1、有遺囑的繼承公證: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2、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
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原外銷房需公證);
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外銷房需公證);
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3、繼承登記所需材料:
申請書原件(房地產交易有規范格式);
當事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如由委托代理人辦理,需提供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房地產權證原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一式兩份;
契稅完稅證(備查聯)及契稅完稅貼花原件,納稅后提交;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
繼承權公證書原件;其他有關文件。
央產房繼承流程是什么?
央產房繼承是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使用權房、小產權房以及他人名下房產不能主張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對于共有房產需要分割,即分出被繼承人名下房產份額,然后再繼承。如果有遺囑或者遺贈的,先按照遺囑或者遺囑辦理;遺囑或者遺囑無效或者未處理部房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二)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前,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持死亡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有關機關辦理。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三)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四)繼承登記: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即可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以上就是關于央產房繼承需要什么材料以及央產房繼承流程是什么的相關解答了,相信在看了本文之后您會對房產繼承有一定的了解,在辦理繼承手續的時候一定要帶齊資料,避免多費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