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是房屋必不可少的證件之一,有了土地使用證才擁有房屋的權,它是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沒有土地使用證就不能合法占有、使用、收益。那么,政府回購房繼承后在哪里辦理土地證?要交多少稅呢?我來帶領大家探索這個問題吧。
政府回購房繼承后在哪里辦理土地證?
1、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縣級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的名稱變更的登記,然后再到房屋所在地的縣級國土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費用:兩套房屋的房產證登記費用為80元/套,計160元。兩套房屋對應的兩宗地的土地使用證登記費用為70元/宗,計140元。合計300元。
2、不過登記費用上各地方可能會有一點點差異,但是總共辦下來肯定不會超過1000元。土地證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繼承是指一個對象直接使用另一對象的屬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遺囑接受死者的財產、職務、頭銜、地位等。
3、直接去房管局做國土變更手續,再拿一個變更函直接去房屋所在區域領取新國土證就可以了。
政府回購房繼承后辦理土地證要交多少稅?
1、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一般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5、如果個人是通過簽訂產權轉移書據繼承或受贈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房屋權屬的,還需要繳納印花稅。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的,一般可以免掉評估費用、而且公證費用如果只公證簽名的,僅需要數百元,這樣費用就大大的節省了。以上就是政府回購房繼承后在哪里辦理土地證,要交多少稅的相關資料。具體情況還是以當地房管局為準,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