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上海臨港公眾號消息,為促進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聚焦區域發展需要和人才需求,為新片區人才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打造具有創新活力的人才高地,根據《關于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實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見》第三十五、三十六條規定及《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加快建設獨立綜合性節點濱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十條規定,進一步優化人才購房條件。其中提到,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才,按規定在滬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無住房的,可在新片區限購1套住房,購房資格由居民家庭調整為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