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發布“關于支持城市更新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顯示,優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方面,首先堅持規劃先行。城市更新以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為引領,以詳細規劃作為規劃許可、改造實施的法定依據,持續提升城市規劃理念,將綠色、智慧、韌性、文化底蘊和熱帶特色資源環境與城市建設融合發展。市、縣、自治縣可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科學論證支持政策、資金平衡和時序安排等內容,合理劃定城市更新單元。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經批準后,納入詳細規劃。市、縣、自治縣可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城市更新年度實施計劃,并有序實施。